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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園三週年,我的晨迷生涯,於今年十月,也正式滿三年。

時間如箭般穿梭,三年前,傻傻笨笨的湘琴映入眼帘,因為湘琴,我開始對林依晨這名演員感興趣。於是,曉彤、小敏、小風、小七、穗、直到現今的蓉兒……一一被我溫習過。林依晨,不是偶像,不是明星,她是天生就要演戲的,註定要在演藝圈發光發熱,註定你我他,都必須為她所用心詮釋的每一個角色,或哭或笑,或感動或震撼。

身邊非晨迷的朋友,知道我喜歡依晨後,總是會詫異地問:“妳為什麼會喜歡她啊?”也難怪,她們平常甚少看偶像劇,她們不會了解到,這位年紀輕輕卻有著“偶像劇一姐”頭銜的女孩兒,如何用她驚人的表演把我深深打動;她們也不會了解到,這瘦瘦小小的身軀,其實背負著多麼重大的家庭責任及沉重的債務;她們更不會了解到,一張娃娃臉甜美可愛笑容的她,卻有著與外形極不相稱的懂事的成熟的想法。她的優點毋須用過多筆墨注明,她的美好總是時時刻刻溫暖晨迷的心。喜歡林依晨,是理所當然,如果真的用心了解,豈能不喜歡上一個如此罕見、如此奇妙的女子。

晨迷三週年,對妳卻並非盲目的沉迷,昔日瘋狂的感覺,已隨著時間的流逝、成長的步伐而漸被過濾,餘下的,是一種對老朋友般的熟悉感,那種感情,是淡淡的,是柔和的,是溫馨的,也是長久的,更是緊系心弦,不能或忘的。

依晨,謝謝妳!妳的出現讓我驚喜;妳的知性讓我動容;妳的認真讓我欽佩;妳的執著讓我感動;妳的成熟讓我驚嘆;妳的懂事讓我折服;妳的溫柔讓我駐足;妳的真誠讓我沉淪;妳的美好讓我停留──直到今日!

藉著花園三週年,送上我對妳最深最誠摯的祝福!

謝謝花園讓我更認識晨,謝謝晨把花園帶進我的生活!

花園三週年快樂!我的晨迷生涯,三週年很值得!

──Rachel 2008/09/13日*^v^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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